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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我的祖母剛剛去世,我的祖父多年前已經去世。她有三個子女,A、B 和 C。C於去年過身。C有兩位子女,D 和 E。(1) 如果我的祖母去世時留下遺囑,將她的遺產平均分配給 A、B 和 C,遺產應如何分配?(2) 如果我的祖母去世時沒有留下遺囑,遺產如何分配?

在第(1)和第(2)種情況下,A 和 B同樣各佔1/3,而D 和 E則同樣 平分 C 的 1/3(即 D 和 E 各佔祖母遺產的 1/6)。

 

關於第一種情況,根據《遺囑條例》第 23 條,如果遺囑受益人:

 

  • 是立遺囑人的後裔;
  • 先於立遺囑人去世;及
  • 留下後裔。

 

除非遺囑顯示出相反的意圖,否則該受益人的後裔將平均分配(如果多於一人)死者最初留給該受益人的資產。

 

根據本情況中的遺囑,祖母的遺產應平均分配給 A、B 和 C。由於 C 是祖母的後裔,先於祖母去世而留下 D 和 E,因此D 和 E 將平分享 C 根據遺囑所得的遺產。

 

關於第二種情況,根據《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第 4 條,如果死者留下後裔但無配偶,剩餘遺產(即扣除死者的債務、稅款、喪葬費、法律和行政費用等後的遺產)將按以下方式分配:

 

  • 死者的子女均分(取決於年滿 18 歲或於18 歲前結婚),以及
  • 先於死者去世的子女的後裔平均獲得各自父母的份額(取決於年滿 18 歲或於18 歲前結婚)。

 

在本情況中,祖母有三位子女,分別是 A、B 和 C,如果所有子女於祖母去世時在生,每位子女本應平均繼承遺產。不過,由於 C 先於祖母去世,並有兩個自己的子女(D 和 E),D 和 E 將平分 C 應享的遺產份額(如未年滿18 歲,當他們年滿 18 歲時,或於 18 歲之前結婚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