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如果我沒有很多近親。我能委任一位朋友或一個機構,例如非牟利機構,成為我的遺囑執行人嗎?如果可以,我應該做些什麼準備作此安排?
你可以委任一位朋友擔任遺囑執行人,但他通常須符合數個基本要求。如果朋友有以下特徵則不能擔任遺囑管理人:
此外,法庭一般認為破產人士不適合被任命為管理人。
非牟利機構:若非牟利機構具備以下條件,則可被委任為遺囑執行人:
(a) 非牟利機構為信託法團:
(b) 商號(該委任通常僅對在遺囑簽立時為該商號的合夥人有效,而非對在立遺囑人死亡時的合夥人有效)。
被指定為遺囑執行人的人有權放棄出任。因此,立遺囑人可以事先詢問朋友是否願意擔任遺囑執行人。立遺囑人亦該詢問朋友的年齡、管理遺產的專業知識以及朋友是否存在利益衝突(例如:當朋友亦是受益人的時候)。
立遺囑人可以聯繫非牟利機構的律師,並詢問該機構是否願意擔任遺囑執行人。為確保任命有效及可予接受,立遺囑人最好將信託法團的相關標準條款和條件納入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