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哪些財產構成資產?
屬於遺產的資產
不動產:即土地財產。遺產代理人需要在土地註冊處登記授予承辦書,然後才能有效處理該財產。
動產:汽車、手錶和珠寶等物品。
銀行帳戶:遺產代理人應向銀行出示遺囑認證/遺囑管理書。
保單:如果保單受益人是死者本人,遺產代理人將需要根據保單收取保險金(如有)。 如果人壽保險保單的受益人不是死者(例如死者的家人),則它不屬於遺產的一部分。 見下文。
強制公積金/其他退休金計畫:有關強積金,請參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網站查閱。對於其他退休金計劃,你需要參閱計劃文件並聯絡相應的負責人。
公司股份:遺產代理人不會在授予後自動接替死者成為公司的成員(即股東)。他需要先要求公司將他註冊為成員:《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58條。
不屬於遺產的資產
以聯權共有(即「長命契」)方式持有的財產:在死者去世一刻即轉給其他聯權共有人。其他聯權共有人只需登記已故聯權共有人的死亡證明書即可。
指定財產:例如一些退休金保單規定,當退休金領取人去世退休金將轉給另一人。
以信託方式為指定受益人所發的人壽保險保單:保險公司將直接向受益人支付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