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公共小巴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2條,小型巴士 (light bus)指經構造或改裝為只用作運載司機及不超過19名乘客及其個人財物的汽車,但不包括傷殘者車輛、電單車、機動三輪車、私家車或的士。而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2條,公共小巴 (public light bus) (俗稱「小巴」)指用作或擬用作出租或取酬用途的小型巴士,但不包括任何私家小巴。 Q1. 公共小巴司機的一般行為準則是甚麼? 如果公共小巴司機沒有遵守該些一般行為準則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Q2. 一般乘客的行為守則是什麼?如果不遵守該些一般行為有什麼法律後果? Q3. 小型巴士司機可拒絕乘客上車嗎? Q4. 公共小巴司機可驅逐乘客嗎? Q5. 乘客登上一架超載的公共小巴會有法律責任嗎? Q6. 綠色小巴乘客可否要求司機於非小巴站的地方停站? Q7. 如在公共小巴上有設置安全帶,乘客有法律責任扣上嗎? Q8. 小巴司機須為乘客在已設置安全帶的小巴上沒有配戴安全帶而負責嗎?如果乘客拒絕合作,小巴司機可否拒絕駕駛車輛? Q9. 媽媽可否用手抱著她8個月大的嬰兒而乘搭公共小巴? Q10. 一個媽媽帶著一個3歲小童,而該小童坐在媽媽大腿上。他們只是佔有一個位置,而只有媽媽付了車費。這是否合法? Q11. 什麼類型的物品不能被帶上公共小巴? Q12. 在公共小巴遺留失物應如何處理? Q13. 公共小巴在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為何?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3. Public Light Bus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