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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廈保安員可否要求我把身分證號碼登記在大廈入口處的訪客登記冊內?

要視乎監察閣下在樓宇內的活動是否可行而定 ( 例如能否安排保安員在樓宇內一直陪同閣下 ) 。如可行的話,則保安員不應記錄閣下的身分證號碼 ; 如不可行的話,保安員便可記錄身分證號碼。

 

不過,保安員須採取適當保安措施遮蓋訪客登記冊內的資料,以免後來的訪客在登記資料時獲悉之前訪客的資料。如閣下不願意提供身分證號碼,可建議他們採用其他辦法代替。這些代替辦法包括使用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例如職員證)作識辨用途,或由保安員認識的其他人(例如大廈內的住客)識辨閣下的身分。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建議在一般情況下,訪客登記冊內的資料不應保留超過一個月。但若有充分理由 (例如資料需用作舉證用途或協助警方調查不法活動), 保安員便可將有關資料保留一段較長的時間。有關上述事項之更多指引,請參考由公署發出的 《 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物業管理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