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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僱員是否有權向僱主索取有關自己的個人資料(包括工作評核報告)的副本?

第六項保障資料原則訂明個別人士有權去確定資料使用者是否持有他/她的個人資料,並可要求查閱該等資料。不過,如第9條問答所述,私隱條例亦訂明與僱傭事宜有關的個人資料 (例如用於職工策劃或工作能力評核的資料),免受查閱規定所管限。換句話說,僱員未必有權取得其工作評核報告的副本。但是問答9亦有提及,上述豁免權是酌情性但非強制性的,僱主仍可選擇依從查閱個人資料要求而向僱員發放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