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閣下對於促銷電郵感到厭煩嗎?
根據私隱條例第35E條,資料使用者只可以在獲得閣下的同意後 (可包括表示不反對) ,將閣下的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第35G條賦予閣下一般權利,隨時要求資料使用者停止在直接促銷將中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例如停止再傳送促銷電郵。
閣下亦可採取預防措施,以免收到自來的宣傳電郵。為減低自己成為促銷對象的機會,閣下應該避免申請免費電郵服務或電郵目錄服務。如採用載有「簽署檔案」 (signature file) (*註) 的電子郵件,該檔案不應載有無關重要的個人資料,以免被直銷商取得有關資料而令閣下成為促銷對象。
(* 註 : 簽署檔案是可以自動附設於電郵內容末端的細小文字檔案,可包含傳送者的姓名、職銜、公司名、電話或傳真號碼等。)
關於直接促銷涉及的私隱問題的更多資料,請往第VI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