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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僱主可否向應徵者查詢他們有無刑事紀錄/案底?

第一項保障資料原則訂明只可收集有關目的所需的個人資料。此外,上述原則亦規定,所收集的資料屬足夠即可,不應超乎有關目的之實際需要。

 

在人力資源管理的用途上,並沒有硬性規定甚麼資料是必需要的,這主要視乎個別情況而定。某些職位可能需要應徵者申報他們是否有刑事紀錄 ( 例如有關職責包括保管貴重物品或掌管庫房 ) 。在決定是否需要收集某項資料之前,資料使用者應小心考慮若不收集該項資料,是否仍可以滿足到原本收集資料之目的。

 

與案底有關的更多資料列於另一題目 ─ 警察及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