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阁下对于促销电邮感到厌烦吗?
根据私隐条例第35E条,数据用户只可以在获得阁下的同意后 (可包括表示不反对) ,将阁下的个人资料用于直接促销。第35G条赋予阁下一般权利,随时要求数据用户停止在直接促销将中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例如停止再传送促销电邮。
阁下亦可采取预防措施,以免收到自来的宣传电邮。为减低自己成为促销对象的机会,阁下应该避免申请免费电邮服务或电邮目录服务。如采用载有「签署档案」 (signature file) (*注) 的电子邮件,该档案不应载有无关重要的个人资料,以免被直销商取得有关资料而令阁下成为促销对象。
(* 注 : 签署档案是可以自动附设于电邮内容末端的细小文本文件,可包含传送者的姓名、职衔、公司名、电话或传真号码等。)
关于直接促销涉及的私隐问题的更多数据,请往第VI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