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4. 我是一位车主,法律是否规定我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果我没有购买有关保险会有甚么后果?

汽车保险(第三者风险)条例》(第272章第4条规定,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汽车(及允许其他人在道路上使用汽车的任何人),必须获一份有效并符合法律规定就第三者风险承保的汽车保单所保障。因此,车主应该为其车辆安排购买有关汽车保险。

 

任何人未有根据上述规例为其车辆购买汽车保险,可被处以罚款港币10,000元及监禁12 个月。被定罪的人士更可能面临被吊销驾驶执照12个月至3年。

 

此外,阁下及获授权司机有可能需要承担于使用阁下的车辆所引致意外,导致任何第三者身体受伤或死亡所招致的民事法律责任。有关阁下或司机所需承担的赔偿金额可能十分高昂,并可能对阁下的财政状况构成不良的影响,甚至乎导致阁下面临破产或清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