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险中介人 简介 由2019年9月23日起,保险业监管局 (保监局) 接管三间自律规管机构 (分别为香港保险业联会辖下成立的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香港保险顾问联会和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 的监管职能,根据《保险业条例》赋予的权力,直接规管香港保险中介人 (包括保险代理及保险经纪)。 有关保险中介人的问与答 1. 保险中介人有两类─保险代理(insurance agent) 和保险经纪(insurance broker)。两者的角色或职责有甚么分别?他们的专业资格又有何不同?他们是否需要在认可机构注册后才可工作? 2. 在新的监管制度下,对持牌保险中介人、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经纪公司负责人有甚么要求? 3. 持牌保险中介人须遵从任何专业操守守则吗? 4. 保险业监管局有甚么权力持牌保险中介人确保保险中介人遵从法规,以及处理他们的不当行为? 5. 我对赔偿金额及保险代理 / 保险公司的行为极之不满。我应否诉诸法庭或向其他认可机构投诉?法庭或其他机构有否就每项索偿或投诉设立赔偿上限? 6. 保险代理利用虚假资料诱导我购买保险。我可否终止该保单合约及要求退还保费? 7. 保险代理要求我把现金交给他,让他可以代我准时缴交保费。他可以这样处理保费吗? 书籍遍历链接: a.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