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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为同一风险(例如住院或家居损毁)购买了几份保单。我可以从所有保单索偿全数保额,还是仅索偿实际的开支/损失金额?人寿保险下的死亡赔偿是否受不同规则约束?

法律不会阻止投保人购买任何数量涵盖相同风险的同一项目/或同一人的保单。但是,对于以赔偿原则为基础的保单,通常在保单中有一个「其他保险」条款来解决这些情况,从而避免保单持有人获得比损失的还多。

 

「其他保险」条款提出当保单持有人同时购买了「其他保险」以涵盖相同风险时,保险公司将要承担责任。「其他保险」条款通常规定以下三种结果之一:

 

  • 最严厉的「其他保险」条款规定,当投保人购买了其他保险,保险公司对投保项目/被保人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所有损失可从其他保单中追讨)。
  • 「其他保险」条款可以规定,保险公司仅对超出其他保单中所涵盖风险的损失承担责任(也称为「超额」规定)。
  • 「其他保险」条款可以规定,保险公司将仅按照其他保单的比例支付损失的部分。

 

以上是「其他保险」条款的类型,常见于医疗保单、人身伤害和财产保单中(通常是基于赔偿原则)。

 

普通法下「其他保险」条款旨在防止保单持有人获得不公正的致富。换句话说,根据「主要保险」(涉事保单)和「其他保险」(其他保单)应支付的赔偿总额不得超过被保项目的维修或更换的合理价值。(即是,保单持有人持有多种保单的实情不应使他能够追回超过其总损失或费用的额度)。

 

相应地,保单持有人可以根据其所有保单进行索偿。但是,根据其条款,索偿可以根据每张保单中「其他保险」条款下的明确规定进行调整。

 

例子:你购买了两份医疗保险,其中每份保单的医疗费用保额为10,000美元(总保额为20,000美元)。如果你的医疗费用为15,000美元,则只能从其中一份保单获得10,000美元,而从另一份保单获得5,000美元。 (你不能从一份保单获得10,000美元,而从另一份保单获得10,000美元,因为这将超过你的医疗费用15,000美元)。

 

对于寿险保单的状况有所不同(因为这是应急保险)。在这里,如果没有甚么不妥当的地方(例如欺诈或虚假陈述),则保险公司将有责任全额付款,不论是否还有其他可提出索偿的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