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中介人 簡介 由2019年9月23日起,保險業監管局 (保監局) 接管三間自律規管機構 (分別為香港保險業聯會轄下成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香港保險顧問聯會和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 的監管職能,根據《保險業條例》賦予的權力,直接規管香港保險中介人 (包括保險代理及保險經紀)。 有關保險中介人的問與答 1. 保險中介人有兩類─保險代理(insurance agent) 和保險經紀(insurance broker)。兩者的角色或職責有甚麼分別?他們的專業資格又有何不同?他們是否需要在認可機構註冊後才可工作? 2. 在新的監管制度下,對持牌保險中介人、保險代理機構或保險經紀公司負責人有甚麼要求? 3. 持牌保險中介人須遵從任何專業操守守則嗎? 4. 保險業監管局有甚麼權力持牌保險中介人確保保險中介人遵從法規,以及處理他們的不當行為? 5. 我對賠償金額及保險代理 / 保險公司的行為極之不滿。我應否訴諸法庭或向其他認可機構投訴?法庭或其他機構有否就每項索償或投訴設立賠償上限? 6. 保險代理利用虛假資料誘導我購買保險。我可否終止該保單合約及要求退還保費? 7. 保險代理要求我把現金交給他,讓他可以代我準時繳交保費。他可以這樣處理保費嗎?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a.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