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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雇主可否向应徵者查询他们有无刑事纪录/案底?

第一项保障资料原则订明只可收集有关目的所需的个人资料。此外,上述原则亦规定,所收集的资料属足够即可,不应超乎有关目的之实际需要。

 

在人力资源管理的用途上,并没有硬性规定甚么资料是必需要的,这主要视乎个别情况而定。某些职位可能需要应徵者申报他们是否有刑事纪录 ( 例如有关职责包括保管贵重物品或掌管库房 ) 。在决定是否需要收集某项资料之前,资料使用者应小心考虑若不收集该项资料,是否仍可以满足到原本收集资料之目的。

 

与案底有关的更多资料列于另一题目 ─ 警察及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