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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良財務中介公司的行騙手法

市民對於涉及貸款中介的詐騙活動的投訴和報告日益增多。

 

不良財務中介常用的行騙手法包括:

  1. 聲稱可提供低利率、低要求的貸款;
  2. 聲稱如果貸款申請不成功,即無需支付任何費用(換言之,「不成功,不收費」);
  3. 聲稱爲銀行、律師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工作,提供債務重組、信用改善或會計諮詢等服務,以收取敲詐性諮詢費;或
  4. 假冒銀行或政府部門職員的來電,就有關個人貸款或抵押貸款申請的問題,作出實際上無必要的要求,如增加抵押貸款或再融資。

 

在安排貸款申請時要謹慎:

  1. 儘可能直接向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監管的認可機構(根據《銀行業條例》(第155章)的定義)或信譽良好的持牌放債人提出貸款申請。
  2. 選擇貸款產品時,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並注意利率和其他與提供貸款有關的收費。
  3. 評估財務中介是否會收取額外的第三方費用,如律師費和物業估價費。
  4. 在聘用財務中介時,請注意他們並不總是以你的最佳利益爲出發點。在大多數情況下,貸款中介人的佣金或手續費是由放債人支付的。貸款中介可能只會向你推薦某些具有更高佣金率的貸款產品,而不是對你更適合和有利的貸款產品。
  5. 如財務中介聲稱是銀行或政府部門的代表,應聯絡有關機構,核實財務中介的身份和權限。
  6. 如財務中介要求收取任何費用,應要求財務中介以書面形式列明費用的金額、涉及的服務範圍、計算方法及還款期,並向放債人查證財務中介是否有權收取這些費用。放債人可能已將這些費用作為佣金支付給了財務中介,而財務中介則試圖向借款人進行雙重費用。
  7. 如果財務中介提出的貸款條件過於美好,這些條件很可能是虛假的。不要輕信這些利誘。
  8. 要求財務中介提供所有相關文件的副本,以便保存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