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放債人條例》香港的放債人業務受《放債人條例》(第163章)規管。《放債人條例》(第163章)亦保障借款人免受放債人不公平或非法的行為的侵害。本部分將回答一些關於《放債人條例》(第163章)的常見問題。 1. 誰需要獲得放債人牌照? 2. 誰受到《放債人條例》(第163章)的保障? 3. 放債人的領牌事宜 4. 利率規管 5. 其他要求 6. 重新商議敲詐性交易 7. 對持牌放債人的投訴 8. 常見問題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Money Lenders Ordinance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