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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如果買方要申請按揭貸款,應該如何處理?

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前,買方應先向銀行查詢是否可為有關物業辦理按揭。如沒有做到,便應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立即向銀行申請按揭。

 

2020年8月,香港金融管理局向銀行發出新通告,要求銀行將價值1000萬港元或以上的自用住宅物業,最高按揭成數調低至50%。價值1000萬港元以下的住宅物業,最高按揭成數調低至60%,但貸款額不得超過500萬港元。

 

如果按揭貸款申請人的主要收入並非來自香港,不論物業價值多少或甚麼種類的物業,貸款的最高按揭成數,都要因應相關標準,再下調10%。就價值1000萬港元以下的自用住宅物業而言,最高按揭金額為400萬港元。

 

如果按揭貸款申請人或擔保人在提出按揭申請時有就其他按揭物業作出借貸或擔保,則最高按揭成數將降低10%,並降低至最高貸款額。

 

請按這裡參考相關新聞稿。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提供的按揭保險計劃可向銀行提供按揭保險,但須符合相關資格條件(最高物業價值及最高貸款額等),實際上可以允許銀行根據按揭保險計劃提供最高80%按揭成數的按揭貸款。

 

請參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旗下的按揭保險計劃網頁,以了解最高按揭成數及資格條件的詳情。

 

另外,主要收入並非來自香港的人士,不能申請按揭保險計劃。

 

如果買方需要申請加按或二按,應該怎辦?

 

在作出上述申請前,買方要先問清楚第一按揭是否容許加按或二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