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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如果买方要申请按揭贷款,应该如何处理?

在签订临时买卖合约前,买方应先向银行查询是否可为有关物业办理按揭。如没有做到,便应在签订临时买卖合约后立即向银行申请按揭。

 

2020年8月,香港金融管理局向銀行發出新通告,要求銀行將價值1000萬港元或以上的自用住宅物業,最高按揭成數調低至50%。價值1000萬港元以下的住宅物業,最高按揭成數調低至60%,但貸款額不得超過500萬港元。

 

如果按揭貸款申請人的主要收入並非來自香港,不論物業價值多少或甚麼種類的物業,貸款的最高按揭成數,都要因應相關標準,再下調10%。就價值1000萬港元以下的自用住宅物業而言,最高按揭金額為400萬港元。

 

如果按揭貸款申請人或擔保人在提出按揭申請時有就其他按揭物業作出借貸或擔保,則最高按揭成數將降低10%,並降低至最高貸款額。

 

请按这里参考相关新闻稿。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提供的按揭保险计划可向银行提供按揭保险,但须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最高物业价值及最高贷款额等),实际上可以允许银行根据按揭保险计划提供最高80%按揭成数的按揭贷款。

 

请参阅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旗下的按揭保险计划网页,以了解最高按揭成数及资格条件的详情。

 

另外,主要收入并非来自香港的人士,不能申请按揭保险计划。

 

如果买方需要申请加按或二按,应该怎办?

 

在作出上述申请前,买方要先问清楚第一按揭是否容许加按或二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