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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想買樓。如地產代理介紹樓盤給我,他 / 她應提供甚麼服務?我可以索取甚麼資料?

地產代理應該:

 

  1. 向閣下提供該單位的所有重要資料(另見下段);
  2. 安排閣下視察該單位;
  3. 安排與賣方議價;
  4. 把閣下的出價告知賣方(另見下段);
  5. 協助閣下與賣方商議合約條款及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上述 (a) 點之所需資料包括:該物業現時的業主、面積、產權負擔(例如按揭或修葺令)、現今是否有租客佔用、建成年份、用途限制(例如住宅、工業或其他用途)、賣方是否曾進行加建或改動工程、政府租契 / 地契的年期、以及為該單位或該單位組成部分的建築物所需或擬進行的維修或改善工程及其費用等等。

 

就上述 (d) 點來說,如果閣下的地產代理曾聽聞或收到另一買家開出的較高價錢,便應該立即通知閣下(因閣下亦可能會有更高出價)。如該地產代理未能履行上述責任而令閣下損失,便可向他 / 她索償。

 

閣下亦可從物業資料表格(亦稱為「表格1」)取得目標物業的資料。對於表格 1 中包含的資料,請返回問題2。物業資料表格由賣方及其地產代理填寫。

 

表格1的第4項附註列明「除非買方明確表示放棄收取本表格的正本或副本的權利,否則持牌地產代理須向買方提供一份已填妥的表格的正本或副本。」有關物業資料表格的更多資料,請返回問題2

 

受託的地產代理必須以閣下的最佳利益為出發點,並要誠實地處理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