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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想买楼。如地产代理介绍楼盘给我,他 / 她应提供甚么服务?我可以索取甚么资料?

地产代理应该:

 

  1. 向阁下提供该单位的所有重要资料(另见下段);
  2. 安排阁下视察该单位;
  3. 安排与卖方议价;
  4. 把阁下的出价告知卖方(另见下段);
  5. 协助阁下与卖方商议合约条款及签订临时买卖合约。

上述 (a) 点之所需资料包括:该物业现时的业主、面积、产权负担(例如按揭或修葺令)、现今是否有租客占用、建成年份、用途限制(例如住宅、工业或其他用途)、卖方是否曾进行加建或改动工程、政府租契 / 地契的年期、以及为该单位或该单位组成部分的建筑物所需或拟进行的维修或改善工程及其费用等等等等。

 

就上述 (d) 点来说,如果阁下的地产代理曾听闻或收到另一买家开出的较高价钱,便应该立即通知阁下(因阁下亦可能会有更高出价)。如该地产代理未能履行上述责任而令阁下损失,便可向他 / 她索偿。

 

阁下亦可从物业资料表格(亦称为「表格1」)取得目标物业的资料。对于表格 1 中包含的资料,请返回问题 2。物业资料表格由卖方及其地产代理填写。

 

表格1的第4项附注列明「除非买方明确表示放弃收取本表格的正本或副本的权利,否则持牌地产代理须向买方提供一份已填妥的表格的正本或副本。」有关物业资料表格的更多资料,请返回问题2

 

受讬的地产代理必须以阁下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并要诚实地处理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