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版权的有效期可持续多久?
基本规则是,版权的有效期等于作者的剩余寿命再加五十年。这适用于文学、戏剧、音乐及艺术作品(注意:阁下可返回上页以取得这些作品的例子)。除此之外,版权的期限亦会在有效期最后一年内的12月31日届满。举例,如果一本书是在1926年4月1日面世,而作者在1973年7月15日去世,该书籍的版权期限便会在2023年12月31日届满。
其他种类的作品,会有不同的版权期限。以下列表简述了每种作品的版权有效期(详见《版权条例》第 17-21 条):
作品种类 |
版权的保护年期 |
文学作品 |
作者的剩余寿命+ 50 年 |
戏剧作品 |
作者的剩余寿命+ 50 年 |
音乐作品 |
作者的剩余寿命+ 50 年 |
艺术作品 |
作者的剩余寿命+ 50 年 |
声音纪录 |
由制作时期起计 50 年;但如果有关纪录在该期间发行,版权期限便会于发行后 50 年届满 |
影片 |
在某几个指定人士当中(电影的主要导演、剧本的作者、对白的作者或音乐制作人),最后一名生存者的剩余寿命+ 50 年 |
广播 |
第一次广播起计 50 年 |
有线传播节目 |
由首 次 包括在有线传播节目服务内 起计 50 年 |
已发表版本的排印编排 |
第一次发布起计 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