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有没有作品可供我自由使用,而毋须事先向版权拥有人或有关负责人取得许可?
有。在「公共领域」内的作品都或可以自由使用。这些作品包括版权期限已届满的作品,或任何未能符合版权保护要求的作品(例如姓名、题目或短句 ─ 但它们或可以受商标保护)。
要留意的是,可以免费让公众取得的作品(例如列载于互联网站的作品),并不代表有关作品一定会在「公共领域」内。这只表示公众可以自由接触到有关作品,但并没有权去复制作品,或进行任何侵犯作品版权的行为。
如果某件作品不在「公共领域」内,而一个人在没有得到版权拥有人的许可下,便只可以就有关作品作出《版权条例》列明的「 允许的作为 」(参阅第II部分)。如有疑问,建议阁下先寻求版权拥有人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