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一名学生复印了一本书,并分发给全班同学,他有侵犯版权吗?他的同学又是否有侵犯版权?
如果这名学生在复印书本时,并未得到版权拥有人的准许,他所复印的,显然是侵权复制本。如果这名学生是为了获利,将复印本分发给他的同学(例如他除了向同学收回复印费用外,还收取服务费用),这名学生便因售卖侵权复制本,侵犯了书籍的版权,这不单只会招致民事法律责任,同时亦会招致刑事责任。他可能会因此需要被罚款,甚至被判监。
不过,即使这名学生不是为了获利而分发复印本,由于他是分发给全班同学,他的行为也可能被视为「达到对版权拥有人不利的程度」。这样的话,这名学生仍然要就侵犯版权,负上民事及刑事责任。
要留意的是,无论分发行为,是否为了获利,由于这名学生为他人复制了大量复制本,「为私人研习而公平处理」这个抗辩理由,并不适用(《版权条例》第38(2)(b)条)。公平处理不算是侵犯版权,详情请前往B部分。
另一方面,无论其他同学是否有就复制本付款,他们都毋须负上法律责任,因为他们并无干犯任何违反版权条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