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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在申请注册商标前,有甚么需要知道?注册的程序是怎样的?

要取得商标条例下的注册商标,便要向商标注册处处长,即知识产权署署长提出申请。要合资格进行注册,有关商标必须符合一些基本要求,包括能够从其他同类的商人,区分出申请人的货品或服务,以及能够以图表代表有关商标。

 

不仅如此,商标不能就以下原因提出反对(《商标条例第11条第12条):

 

  • 商标纯粹是描述有关货品或服务,包括其品质、原本目的、价值、来源地、或货品或服务的其他特质;
  • 商标已成为惯用的现行语言,或已在贸易中,成为确立的实务做法;
  • 商标可能会欺骗公众;
  • 商标与同类货品或服务中已注册的商标、或已提出申请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或相似;或
  • 商标与着名的商标相同或相似。

如果申请注册的有关商标,属于以上任何一类,有关申请可能会被专利注册处处长拒绝。申请商标注册,必须要列明注册商标所包括的货品或服务,以及这些货品或服务,属于哪一个种类。如果申请成功,商标会以申请人的名字注册。就申请注册商标的详情,请参阅知识产权署的网页

 

申请注册商标是繁复的程序,我们建议阁下聘用律师或这方面的专家,去为阁下处理注册程序及其他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