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哪些是不可享专利的发明?根据《专利条例》第9A条,以下发明不可享专利:发现、科学理论或数学方法;美学上的创作;用以实行智力活动、进行游戏或进行业务的计划、规则或方法,或用于计算机的程序;呈示资料;发明的公布或实施,是会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的;植物或动物品种;及用作生产植物或动物的基本上属生物学的方法(微生学方法或其产品除外)。 书籍遍历链接: 2. What are not regarded as patentable inventions?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