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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法例規定誰人需要參加強積金計劃(或其他認可的職業性退休計劃)?自僱人士或臨時僱員 / 散工(沒有僱傭合約的員工)是否亦要參加這些計劃?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除非有關員工獲得豁免,否則所有僱主必須為僱員(包括臨時僱員)安排參加強積金計劃,或參加一個認可的職業性退休計劃。但是,受僱少於60日的臨時僱員並不包括在內。自僱人士亦需要參加一個認可的退休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