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中介人有兩類─保險代理(insurance agent) 和保險經紀(insurance broker)。兩者的角色或職責有甚麼分別?他們的專業資格又有何不同?他們是否需要在認可機構註冊後才可工作?
大多數人都會透過保險代理或保險經紀處理他們的保險事宜。他們代表市民安排和購買保險,亦會撰寫報告、備存紀錄、和協助投保人索償。
保險代理 (insurance agent)
保險代理亦分為兩類:獨立代理和受僱代理。
獨立代理是自僱人士,他們代表保險公司並從每份有參與安排訂立的保單中賺取佣金。香港的獨立代理不可同時代表超過四間保險公司,其中最多兩間為人壽保險公司。
另一方面,受僱代理只替一家保險公司工作,除基本薪金外,他們亦可從為公司帶來的業務中賺取佣金。
保險代理必須向保監局申請牌照,並受保監局根據《保險業條例》監管 (詳見問題2)。閣下可以在持牌保險中介人登記冊查找持牌保險代理的身分。
除獲得豁免的人士外,保險代理必須通過職業訓練局主辦的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方可申請牌照。為了保證代理的專業質素,他們亦須要參加持續進修課程,方可延續他們的牌照。
保險經紀 (insurance broker)
保險經紀只代表投保人(並非保險公司),他們會代表投保人在保險市場中尋找最佳和最合適的保險計劃。這類保險通常與商業活動有關,並涉及專門的保障範圍及較大的保額。
保險經紀可以是一間公司或個別人士,佣金為主要收入來源。
保險經紀必須獲保監局根據《保險業條例》發牌才可履行業務。
保險經紀公司必須符合《保險業(持牌保險經紀公司的財務及其他要求)規則》(第41L章) 的規定,其中包括:
- 擁有最低限度規定的資本及淨資產;
- 購買專業彌償保險;及
- 備存妥善的簿冊、帳目及獨立客戶帳目。
再者,持牌保險經紀公司的負責人須符合最低要求以確保保險經紀的專業性(詳見問題2)。
另外,保險經紀公司的持牌業務代表必須通過有關資格考試(獲豁免人士除外),和參加持續進修課程(詳見問題2)。
最後要留意的是,個別人士或公司均不可同時擔任保險代理和保險經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