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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与车速限制有关

驾驶者必须遵守有关的车速限制(除另有规定外所有道路的速度上限均为时速50公里),大概亦已毋须多言。

 

道路交通条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41条规定,超速驾驶可被处罚款4,000元。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因超速驾驶而引致的罚款都会根据定额罚款制度处理。在该制度下,罚款的款额将根据超速的程度而定:

 

  • 320元:比速度限制高出每小时15公里或以下的超速驾驶;
  • 450元:比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15公里但不超过每小时30公里的超速驾驶;
  • 600元:比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30公里但不超过每小时45公里的超速驾驶;及
  • 1,000元:比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45公里的超速驾驶。

驾驶者亦须注意,除非有特殊原因,超速逾每小时45公里者,要面对的不只是金钱上的刑罚,更会被取消驾驶资格至少6个月(《道路交通条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41(3)及41(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