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 是否准许用手提电话在车厢拍摄相片(不影响其他乘客)? 用手提电话在车厢拍摄相片而不影响其他乘客是准许的,如果此行为不会: 对其他乘客造成滋扰或烦扰:请参看《香港铁路附例》(第556B章)第25条; 骚扰任何人,或故意对他人的舒适及方便造成干扰:请参看《香港铁路附例》(第556B章)第28H(1)(d)条。 然而,根据《香港铁路附例》(第556B章)第28H(1)(e)条,任何人于铁路处所之上,不论何时不得在未获港铁公司书面同意并受依照港铁公司所施加的条款及条件规限的情况下,使用任何录音或录像或拍摄器材以进行访问或拍录或制作影片或录像。 故此,在没有犯罪意图或在没有干犯《香港铁路附例》、《公安条例》、《刑事罪行条例》或普通法的有违公德罪的情况下,用手提电话在车厢拍摄相片而不影响其他乘客是通常被准许的。 书籍遍历链接: Q6. Is taking pictures with mobile phones (without affecting other passengers) inside the train compartment allowed?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