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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如在公共小巴上有设置安全带,乘客有法律责任扣上吗?

有。事实上,乘客检查公共小巴上有没有设置安全带的责任可能比我们想象中更严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374F章)第7B(1)条如果有设置安全带,乘客须用为其座位而设的安全带(如有的话)稳妥系于其座位上。

 

如果某一座位没有设置安全带,乘客须首先寻找其他有设置安全带而并未有其他乘客占用的后座乘客位。如有,乘客应先占用该座位并用为其座位而设的安全带系于其座位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374F章)第7B(1)和7B(5)条,当没有其他后座位有设置安全带或已被其他乘客占用的情况下安全带的规定才可被豁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374F章)第12(1)条,任何人违反第7B(1)或(5)条,即属犯罪,可处罚款$5,000及监禁3个月。

 

然而,在2004年8月1日或之后登记的公共小巴须设置安全带和高后座。现时只有小部分在道路上行驶的公共小巴并未在后座设置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