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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无牌服务 (「Uber」)

正如香港终审法院在香港特别行政区 Yuong Ho Cheung 及另二十三人 [2020] HKCFA 29说:-

 

在过去十年中,全球多个城市已发展出一种新的出行方式,就是使用崭新的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包括配对和支付软件程序,使汽车的司机和乘客,无论通过第三方与否,都能够找到对方。他们以智能手机作为媒介,要求和提供运载,并支付运载费用。

 

「优步」在香港的使用无疑是普遍的。但其合法性却受到不少人的质疑,例如与的士司机不同,「优步」司机是无牌经营的。

 

下面我们将探讨「优步」的服务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