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在中文里,「道路」经常被称为「马路」,这当然是在马或马车是主要的交通工具之时已建立的说法。如今,我们还可以在道路上骑马吗?
在香港的成文法例中,「马路」这个词语几乎已经完全消失了。法例中只有2次用到这个词语。两次都出现在《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内;在英文版本中,它们都被称为「road」;而两次都涉及行人过「马路」的情况。
但香港市民一直都在他们的日常用语中使用「马路」一词来描述道路。 那到底是否可以在「马路」上骑马呢?
事实上,并没有法律禁止在道路上骑马。反而实际上有一些法例表明,在道路上骑马并不违法:
- 《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28(3)条指明:「任何人被发现醉酒时在公众道路或街道上掌管任何车辆(汽车除外)或马匹,可处第1级罚款或监禁2个月」。这似乎显示,只要您并无醉酒,您确实可以在道路上掌管任何车辆或马匹。
- 在马术中心或骑术学校所在的某些地区,您可能会看到一个三角形的交通标志,显示一匹奔跑中的马。
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的附表1所述,「本标志显示驾驶人正驶近一段相当可能遇到马匹的道路」。这似乎再次表明,在道路上骑马是被允许的。
运输署编印的《道路使用者守则》虽然并非法律,但也包含一些段落,表明允许可以在道路上骑马。例如:
- 「应避免在有车辆行驶的道路上骑马,但如需要在这些道路上骑马,应先确定你可以在往来车辆中控制马匹。」
- 「应靠近马路左边骑马。如牵着马匹步行,或在骑马之余,另牵一匹马同行,也应靠左前进,牵着的马同时要靠在你左边。」
- 「骑马时,应戴上头盔,并且身穿浅色、反光或荧光质料的衣服。」
基于以上所述,我们相信在道路上骑马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