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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怎样可以取得许可,去使用版权作品?

基本原则是要先寻求版权拥有人的许可。如果阁下知道谁是版权拥有人,便可以直接联络该版权拥有人 ; 如不知道谁是版权拥有人,亦可由代表版权拥有人的团体开始问起。

 

目前,香港有几个指定团体代表作者、出版商、作曲家、作词家及唱片监制。这些团体的主要作用,是代表版权拥有人就相关作品的使用权,与其他使用者商讨特许条款 ( 即批准使用有关版权作品的条件 ) 、批出特许权及收集特许费用。以下是现时几个主要代表版权拥有人的团体:

 

有关上述团体的代表范畴与及可批出的特许权种类,请浏览它们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