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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于 IVA申请过程中,M小姐需要做些甚么工作?

M 小姐首先须提名一位代名人,为她执行及监察有关 IVA 的事项,她亦须将 IVA建议书及其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交给代名人审阅。此外,M 小姐须向法庭申请颁布临时命令(法庭将会定出十四天之宽限期,未获法庭许可,任何针对 M 小姐的破产或其他法律诉讼程序都不能在这段宽限期内采取或继续进行),让有关人士有充足时间去考虑或修改 M 小姐的建议书。 代名人须 就 M 小姐的 IVA 建议向法庭呈交报告,说明是否应召开债权人会议以讨论有关建议。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会议会被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