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10. T先生的破产令几时会被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破产令会在颁布当日起计算的四年后解除 :

 

  • T先生以前从未被裁定过破产;
  • 受托人及债权人没有提出有效反对; 及
  • T先生已切实遵守《破产条例》之规定。

如果T先生以前曾经被裁定过破产,则有关破产令会在颁布当日起计算的五年后解除。

 

如ABC银行或其他债权人提出有效理由反对解除破产令 (例如T先生之行为操守令人不满,或没有从实披露其所有资产和收入等),有关破产期最多可被延长四年。如T先生以前曾经被裁定过破产,则有关破产期最多可被延长三年。

 

当破产令解除后,T先生便可获免除所有于破产诉讼中可予证明的债项,但下列债项不会被免除: 以欺诈方法招致的债项、因触犯法例而被判处的罚款或因导致他人身体受伤而须作出的赔偿等。

 

法庭亦可能命令T先生继续为其债项(按法庭认为合适的款额及供款期)作出还款,而作为一项批予破产解除的条件,但该供款期不得超过自破产令之期日起计的8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