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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M小姐之个案而言,IVA如何比破产优胜?

M 小姐可保留现职保险经纪之工作。破产人不能出任有限公司董事或有机会不能从事某些行业,例如律师、地产代理或保险经纪,亦不能购买如汽车等奢侈品或外游(除非有充分理由)。

 

破产管理署署长 / 代名人不会接触 M 小姐的雇主,除非他们在收集或调查她的财务资料过程中认为有此需要。 M 小姐可以避免破产的难堪感觉,亦可以免受破产之法律限制,例如:可自由出入境而不需事先知会受托人或破产管理署署长。她亦可以出任公司董事或保险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