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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知道有另一位债权人已经提交将该公司清盘的呈请书,我是否仍需提交另一份呈请书?如果不需要,我还有甚么选择?

鉴于清盘令对所有债权人均有正面效用,阁下可由现有呈请人继续负责清盘呈请事项,而不必在清盘令颁布前参与其中 。

 

如果清盘呈请聆讯尚未开始,阁下可填写《公司(清盘)规则》 附录中的 表格10 ,用以向现有呈请人发出通告并出席聆讯以示支持清盘呈请。作为附和债权人而出席聆讯的好处,是倘若呈请人决定撤回或解除清盘呈请(因与该公司达成债务妥协安排所致),阁下仍可取代呈请人之位置并继续进行清盘呈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