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清盘程序之结束 清盘程序中,清盘人何时才会被解除职务?公司将于何时解散? 当公司的全部资产已被变卖及套现、有关调查亦已完成、以及末期摊还债款(如有)已发还,清盘人会就自己拟向法庭申请解除其清盘人职务的意愿,及其在清盘案中的收支撮要,通知该公司的债权人及分担人。任何债权人或分担人可于该通知发出日期起计21 天内就上述申请提出反对。 在取得免除职务令后,清盘人将会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免除清盘人职务证明书」,在提交此证明书之两年后,该公司即予解散。 书籍遍历链接: I. Conclusion of winding-up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