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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T先生可否向法庭申请提早解除破产令?

如T先生以前从未被判定破产,他可在任何时间申请提早解除破产令。如他以前曾被判定破产,则只可以在颁布破产令之3年后提出申请。

 

如破产人有以下情况 (只列部分),法庭或不会批准提早解除破产令 :

 

  1. 以前曾订立债务重整协议或个人自愿安排 (IVA);
  2. 破产人的无抵押负债超过其入息的150%,而该入息是受讬人从该破产人在紧接该破产令的日期前的一年内计算得到的;
  3. 没有披露在任何财产方面的实益权益;
  4. 没有披露在已颁布破产令时已存在的任何债务;
  5. 在该破产令的日期后,继续以董事身分行事或参与某公司的管理(如获法院许可,则属例外);或
  6. 没有与受讬人合作。

 

此外,如受托人或任何债权人提出有效反对理由,法庭亦可拒绝作出提早解除破产的命令。

 

或者,如果T先生在作出破产令后已经全数偿还了他的债务和破产费用,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废止该破产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