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 不小心驾驶 「不小心驾驶」是比较常见但相对严重的交通罪行。到底不小心的程度要有多大,才构成「不小心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8(2)条所述,「任何人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时,如无适当的谨慎及专注,或未有合理顾及其他使用该道路的人」,即属不小心驾驶。因此,必须要问的问题是:何谓「无适当的谨慎及专注」或「未有合理顾及其他使用该道路的人」? 1. 「无适当的谨慎及专注」 2. 「未有合理顾及其他使用该道路的人」 3. 如何证明不小心驾驶 4. 不小心驾驶的典型例子 5. 判刑 书籍遍历链接: Careless Driving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