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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M小姐之個案而言,IVA如何比破產優勝?

M 小姐可保留現職保險經紀之工作。破產人不能出任有限公司董事或有機會不能從事某些行業,例如律師、地產代理或保險經紀,亦不能購買如汽車等奢侈品或外遊(除非有充分理由)。

 

破產管理署署長 / 代名人不會接觸 M 小姐的僱主,除非他們在收集或調查她的財務資料過程中認為有此需要。 M 小姐可以避免破產的難堪感覺,亦可以免受破產之法律限制,例如:可自由出入境而不需事先知會受託人或破產管理署署長。她亦可以出任公司董事或保險經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