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甚麼是「危險藥物」?
危險藥物(俗稱「毒品」)是指《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附表一第一部所指明的任何藥物或物質。較常見及常被濫用的危險藥物包括大麻及相關大麻素(包括大麻二酚 (CBD))、可卡因、霹靂可卡因、搖頭丸(MDMA)、海洛英、冰毒(甲基安非他明鹽酸鹽)、氯胺酮及鴉片。由2025年7月18日起,所有依托咪酯及其類似物(太空油)亦已被列入危險藥物名單。
這些藥物大致分為四大類:麻醉藥物、精神藥物、苯二氮平類,以及新興精神活性物質(NPS)。
麻醉藥物
主要指鴉片類藥物,例如海洛英及嗎啡;此類藥物在注射或吸食後可引致鎮靜、欣快感,並具有高度成癮性。可待因則屬較弱的麻醉藥,常用作止咳藥;如被濫用,可導致嗜睡及依賴。
可卡因——一種由古柯葉提煉而成的強效興奮劑,可產生強烈欣快感及提高警覺性,但亦可導致心血管衰竭、妄想及嚴重成癮。
精神藥物
包括氯胺酮(一種解離性麻醉藥),可引致譫妄、抽離感及動作協調受損;亦包括甲基安非他明,屬興奮劑,與精力異常亢奮、妄想及精神病症狀有關。
搖頭丸(亞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或MDMA)——一種人工合成的興奮劑兼致幻劑,可提高情緒、同理心及感官體驗,但亦有脫水、體溫過高及長期血清素耗損的風險。
大麻(Marijuana)及大麻脂(hashish)——均源自大麻植物,含有四氫大麻酚(THC),這是其主要精神活性成分,會改變知覺、協調能力及記憶。過量使用可導致依賴、認知能力下降及精神健康問題。
苯二氮䓬類
例子包括地西泮(diazepam)及咪達唑侖(midazolam),一般用於治療焦慮及睡眠障礙;如被誤用或濫用,可引致肌張力低下、昏迷及依賴。
新興精神活性物質(NPS)
依托咪酯及其類似物(例如美托咪酯)屬人工合成鎮靜劑,若被濫用可引致噁心、震顫及呼吸衰竭。其他例子包括大麻二酚(屬大麻素的一種);由於其精神活性影響及被濫用的潛在風險,近年亦受到更嚴格的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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