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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签订正式买卖合约及缴付加付订金(大订)的一般步骤是怎样?

步骤一
买卖双方各自委託代表律师。

 

步骤二
卖方律师草拟正式买卖合约。
卖方可加入任何条款,只要有关条款不触犯法例或违背临时买卖合约的条款便可。另外,买方亦可提议加入特别条款。双方必须一致同意所有条款才可动笔签约。

 

步骤三
买方律师向买方解释正式买卖合约的条款,买方签署一式两份的合约。签署正式合约当天,买方须以银行本票或其代表律师事务所签发的支票缴付加付订金。在一般情况下,临时订金及加付订金的总和通常是楼价的 10% 。

 

步骤四
买方律师把买方已签署的正式买卖合约(一式两份)及加付订金送交卖方律师。

 

步骤五
卖方律师向卖方解释正式买卖合约的条款,而卖方须签署一式两份的合约。其中一份由卖方及买方签署的合约会送交买方律师。卖方律师会保留一份由卖方及买方签署的合约。

 

步骤六
买方律师将在土地註册处註册正式买卖合约。


步骤七
签署临时或正式买卖合约后,买方应考虑为物业购买保险(例如火险)以防有意外导致物业受到破坏或降价。当临时买卖合约或正式买卖合约签订后,买方便要承受该单位的风险(例如因意外而导致的损失)。

 

步骤八
卖方把所有业权契据(显示该单位拥有权的业权文件)交给其代表律师,并由卖方律师转交买方律师审阅。如果所有契据均存放在现有按揭之承按人(通常是银行),卖方律师便要安排银行发放有关契据并转交买方律师。

 

步骤九
买方律师审阅所有契据,并就任何业权问题向卖方律师发出书面提问。如果问题是合理的,卖方律师必须回答。买方律师会告知其客人有关回答是否满意及卖方有否证明物业具有良好业权。

 

步骤十
除非正式买卖合约订明单位不需要交吉(例如连租约出售而物业仍然给租客使用),否则卖方便要准备把单位清理妥当,待交易完成当日(即交楼日)将空置的单位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