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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果发展商 / 卖方未能如期完成兴建工程,因而延迟了交楼日期,买方可否终止买卖合约及追讨赔偿?

一般而言,如果认可人士因卖方无法控制的罢工、骚乱、意外,或恶劣天气等原因所导致的延误而批准延长完工时限,卖方便可延长完工时限。

 

若卖方没有任何合理和合法的理由而未能如期完成兴建工程,买方可选择:

 

  1. 终止买卖合约,并要求取回已付的所有款项及追讨该款项从支付款项之日直至退款之日起累计的利息(通常是最优惠利率加年息 2% );或
  2. 等待兴建工程完成,但仍追讨该款项从完工到期日直至实际完工日起累计的利息(通常是最优惠利率加年息2%)。

 

就通知卖方关于上述之选择,买方须留意有时间限制。如有需要,请向律师徵询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