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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若保釋紙上指定的聆訊日期正好是我不在香港的時候,我能否要求更改日期?如果可以,提出申請的程序是什麽?

一般而言,第一次上庭的時間(首次提堂)是在你被警方落案起訴的時候確定的,而警方給予你的擔保也是直到該首次提堂的日期,換言之,你需保證你當日是可以親身出庭的。

 

第一次提堂之後的每一次聆訊,你都應該在法庭確認下次日期前確保你可以親身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