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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棄保潛逃

當某人未有在保釋期間出庭應訊,法庭可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46 發出拘捕令,授權警方逮捕該名被告人並將他們帶上法庭。 被捕後,他可能可以保釋至新的聆訊日期,也可能被還押候審(更大可能性),直到新的聆訊日期為止。 當然,如有人潛逃並且沒有出庭時,他的保釋金就會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