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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检取及没收物品

警方可凭裁判官签发的搜索令,为调查和起诉罪案而搜索、占有和扣留任何物品(如报纸、书籍、文件)。 在调查过程中,为了调查和起诉的目的,警方可以向其他公共部门披露或他人传达这些物品。 但是,他们不会出于私人目的向个人提供这些物品。 调查和起诉结束后,必须将被扣押的物品物归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