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盘问及对待证人与被扣留人士 1. 如果警方只是要求我到警署协助调查,我是否一定要去?他们可否把我扣留在警署内? 2. 如果我被拘捕并扣留在警署内,警方最多可以扣留我多久?在什么情况下,警方可以把我扣留更长时间? 3. 我是否一定会被扣留48小时? 4. 当我被扣留在警署内及被警方盘问期间,我有什么权利可以保护自己?在落口供时,我是否必定要回答警方每一条问题? 5. 如果警方没有依照合法程序而进行盘问、搜查、拘捕、扣留或捡走物品,可能会出现什么后果? 6. 如果我被扣留在警署内,如何可以去找律师? 如果我无钱聘请律师,我可否在这个阶段申请取得免费法律服务? 7. 如果我被扣留在警署内,而我想保释外出,可以怎办? 8. 如果警方对我作出不当行为(例如非法闯入私人地方或以武力迫供),我可以怎样投诉他们? 9. 警察会面是如何进行的? 10. 我给警方提供了一份证人供词。其后,我被拘捕及控告。控方可以利用我的证人供词指证我吗? 11. 我发现我的供词有误,但我已经在供词上签署,我应该怎样做? 书籍遍历链接: G. Questioning and treatment of witnesses and detained persons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