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弃保潜逃 当某人未有在保释期间出庭应讯,法庭可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 46 条发出拘捕令,授权警方逮捕该名被告人并将他们带上法庭。 被捕后,他可能可以保释至新的聆讯日期,也可能被还押候审(更大可能性),直到新的聆讯日期为止。 当然,如有人潜逃并且没有出庭时,他的保释金就会被没收。 书籍遍历链接: 4. Jumping bail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