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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拒捕有什么后果?

侵害人身罪条例》( 212 36 规定,任何人攻击、抗拒或故意阻碍警察执行其合法任务,即属犯罪。该罪行可循简易或公诉程序审讯 ,最高刑罚为2年监禁。

 

或者,如果你袭击或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你可被控《警察条例》(23263下较轻微的罪行。该罪行只可循简易程序审讯,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5,000及监禁6个月。